考试公告

2019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21名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19-05-2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资兴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人,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公开招聘事宜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

资兴市人社局公众微信号(zxsrsj)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计算时间为1983年5月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认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其他要求。岗位要求的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9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到2019年8月31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资兴市内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ks.zixingrencai.com/Login.aspx。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30。

3.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能上传生活照,照片必须清晰)和毕业证电子相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20日至6月21日自行到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资兴市教育局。

(3)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开考比例为1:3,其中农村初中物理教师和农村初中化学教师岗位视报名情况由资兴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资兴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3日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4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6月5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资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2.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

(1)按1:3开考比例开考,且实际参考人数达到1:3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不得低于报考岗位第一批按招聘计划1:2比例公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入围分数线10分(不含10分)。

(2)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考人员的有效分数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70%(实际参考人员的有效分数之和÷有效参考人数×70%)。

(3)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为1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打印的《2019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

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专业及姓名);

④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对象。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试教(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教育局组织和用人单位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择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资兴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核,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人社局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发布本公告的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3.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面试后,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

资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5-3327203;

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5-3323215。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资兴市教育局:0735-3321609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3326358  0735-3326359

八、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资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2019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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